維基解密指控,2012年時Google將三名維基解密成員的帳號資料交給美國政府,卻在快三年之後才通知相關人員。

維基解密指出,Google在2012年三月將三名成員包括記者Sarah Harrison、Joseph Farrell 及記者兼維基解密發言人Kristinn Hrafnsson的Google電子郵件、元資料(metadata)、用戶資訊,等帳號內容交給美國政府,然而他們卻在去年12月24日才收到Google通知。

維基解密的代表律師並於1月26日致函Google及美國司法部。在對Google董事長Eric Schmidt及法務長Ken Walker發出的公開信中表示對Google的做法感到震驚與不滿,竟然在延宕了超過二年半之後才告訴用戶說美國政府發出資料搜索命令。

維基解密表示,這些搜索令首次清楚列出美國政府企圖對該組織總編輯Julian Assange及其他成員所羅織的罪名。美國政府援引《1917年間諜法案》、一般謀反法及《電腦詐欺與濫用法案》對維基解密人士起訴,求處刑期可能總和達45年。維基解密並認為,這是美國對全球新聞自由最令人膽寒的示範。

2011年Julian Assange曾在和Schmidt對話中要求Google如果接到通知,應該如同Twitter一樣通知維基解密,也獲得Schmidt承諾。維基解密表示對Google出爾反爾感到驚訝。

在寫給美國司法部及美國維吉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的公開信中,維基解密律師要求對此事進一步調查,表示他們認為這批搜索令違反了1980隱私保護法中保護記者及新聞的規定。

美國司法部在去年五月證實,對維基解密的犯罪調查乃「公開而未定」,但進一步公佈資料將有礙司法部及FBI的調查,延宕未來的起訴。2012年美國政府並在軍事法庭上指出,司法部的調查始於2010年二月,需要對維基解密相關人士發出搜索令及法院命令,對象包括該組織的創辦人、擁有者,及管理者。

2010年維基解密公佈美國外交部與美國駐全球274個大使館或辦事處往來的逾25萬份機密電報,包括南韓曾於美國討論南北韓合併後的前景、懷疑阿富汗政府貪污、中國政府參與了網路攻擊,以及美國與德國間的人權衝突等。當時美國政府發函譴責維基解密的行為,指稱這些電報可能危害到美國與外國政府或異議領袖的私下協商,並影響美國的外交政策利益,還會危及友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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