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Facebook宣布以10億美元買下成立才18個月的照片分享軟體業者Instagram,除了Facebook在股票公開發行前夕發表該公司史上最大宗的併購引起討論外,華爾街日報本周更引用消息來源報導,此樁併購案是由Facebook創辦人Mark Zuckerberg三天內就決定的,董事會只是被知會。

根據報導,Zuckerberg與Instagram創辦人Kevin Systrom就此一併購案討論了三天,雙方多次直接於Zuckerberg的住家中進行協商,Systrom原本開價20億美元,Zuckerberg在砍了一半的價格後成交,然後在上周日(4/8)通知董事會,隔天即對外公布此一交易。

華爾街日報分析,一般併購案通常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協商,而且會諮詢律師或銀行家,也會先與董事會討論,但在Facebook併購Instagram一案中,這些手續全都省了。

有人批評Facebook董事會應該是監督執行長的最後一道防線,但Zuckerberg握有Facebook約28%的股份,並掌控57%的投票權,報導指出,Facebook董事會的確有針對此一交易進行投票,不過顯然只是象徵性的。(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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