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來網域名稱可視同公司的商標,那麼一公司一DomainName的原則就難以改變。但是如果規範的比較鬆,將來也可能開放一公司可申請多個DomainName。
TWNIC台灣網路中心於十月底舉行年會時宣佈,從1998年1月1日起,台灣區所有的DomainName使用者都必須繳交年費,不管是新申請的還是早已申請通過的DomainName,都必須付費。並且到目前為止,還是維持一個公司只能申請一個DomainName的限制。
DomainName收費制度的實行,引來許多不同的意見。有公司向公平會抗議,不願交錢;也有人認為一個公司應該可以申請不只一個DomainName,如此才能夠清楚定義所欲提供的不同內容。
舉例來說,假設PChome(網址為www.pchome.com.tw)要做一個美食網站,在一個公司只能申請一個DomainName,也就是從右邊數過來第三層的名稱只能有一個的情況下,PChome就只能加上第四層的名稱,以food.pchome.com.tw來表達。但是這個名稱就不若food.com.tw來得清楚有力,明確地指示出網站內容,並且更具有獨立發展的空間。
TWNIC主席委員曾憲雄說,事實上在目前的DomainName申請辦法中,並沒有嚴格規定一個公司只能申請一個DomainName,只是審查委員會把關,不會放行多個DomainName的申請。之所以有這樣的限制,是因為目前申請DomainName是以先到先贏為原則,如果開放自由申請,可能會有人搶著申請許多DomainName屯積起來,日後再以高價出售,而造成糾紛。
再者,由於DomainName究竟是否具有商標權,在台灣還沒有明確的定義,目前NII法制推動工作小組還在研擬「網址登記規範」。如果未來確定網域名稱可視同公司的商標,那麼一公司一DomainName的原則就難以改變;但是如果規範的比較鬆,曾憲雄說,也不排除將來有開放一公司申請多個DomainName的可能。
因此TWNIC在台灣相關法規尚未明確、網路環境也並未成熟,TWNIC本身的又沒有足夠人力(目前各委員都是義務職)的此時,就先採取較保守的作法,限制每一公司只能申請一個網域名稱,如果有需要使用多個網址,則可加上第四層、甚至第五層的名字來區別,比如ww.seed.net.tw,search.seed.net.tw等。
SEEDNet副總經理翁秋平說,最近有公司向公平會抗議網域名稱要收錢,也曾發生公司名稱被別人捷足先登申請走了,而向TWNIC抗議的事情。關於收費,台灣的收費標準是每年新台幣1000元,較新加坡的美金75元和美國的美金50元為低;所收到的年費將做為TWNIC的營運費用、舉辦各種活動的經費和繳交給APNIC(亞太網路資訊中心)的費用。由於有抗議的聲音,翁秋平表示,近期可能會以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網域名稱收費的理由。
SEEDNet表示,截至今天(12/12)為止,台灣地區已申請的DomainName中,.com.tw有12860個,.org.tw有690個,.net.tw有41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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