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內容是有必要做某種程度的管制,以保護未成年學童不致輕易接觸到有害身心的內容。但是它應該要從接收端(即user端)來過濾,而不是從發射端(ISP、ICP)來攔阻,這樣才能夠保障言論自由,也才尊重到讀者的選擇自由。

網路這個新興媒體,就像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和電影一樣,是提供資訊內容給閱聽人觀覽的,而且透過網路取得資料的便利性,某種程度上來說會勝於其他媒體。

就像其他的媒體多少都有內容管理的辦法,對於是否應對網路內容加以管制,近年來也是一個頗受重視的問題。今天(4/15)舉行的「網路內容管理與分級制度之探討」研討會,便針對這個問題,邀請了行政院NII小組、新聞局、 ISP和ICP業者、法律專家學者和中小學生家長協會會長等,共同參與討論。

其中淡水工商管理學院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蕭景燈,就「網站內容分級之發展概況」提出報告。他指出,網站內容是有必要做某種程度的管制,以保護未成年學童不致輕易接觸到有害身心的內容。但是它應該要從接收端(即user端)來過濾,而不是從發射端(ISP、ICP)來攔阻,這樣才能夠保障言論自由,也才尊重到讀者的選擇自由。

蕭景燈並把PICS(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制度做了一番介紹。他指出,PICS主要的精神是由網站經營者自行為自己的內容選擇一個標籤(label),這個lebel會顯示出內容的類別(如「歷史類」)和級別(如「限制級」)。他並表示支持多元化的分級標準,以保護網路上的言論自由與多元文化價值觀。

蕭景燈認為家長與老師、網路使用者、網路業者,應該才是網路內容分級制的主角,政府最好不要以立法的方式來強制插手。但政府可以扮演的角色是,對政府所提供的資訊內容作自我分級,以達到帶頭示範的效果;並且,可以出錢購買過濾軟體,免費提供給學校及有需要的家長使用。

這場研討會是「網路爭議法律問題系列座談會」的第一場,是由經濟部與電信總局主辦、NII民間諮詢委員會協辦、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執行,開放給對相關議題有興趣的民眾參加。另外五場座談會的時間地點,可在科法中心網頁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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