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台灣街景地圖出現裸女風波挑動隱私權爭議,對此法律專家認為,此事難以斷定Google確實侵犯當事人隱私權,但可視為網路科技衝擊社會大眾隱私權期望的具體案例。

Google台灣街景地圖被網友發現,花蓮市郊區拍到一名女性在窗邊裸露身體的畫面,由於Google街景服務完全開放使用,引發國內網友的熱烈討論,儘管Google在接獲檢舉後立即刪除該畫面,但討論熱度仍然不減。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研究員蘇柏毓表示,站在保障隱私權的法律角度看,該女性在家中從事私密行為,並非在完全公開的場合,因此Google街景地圖服務公開呈現這些影像確實有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問題,但由於當事人是在半公開(指未關閉窗戶)的情形下被拍到,在不瞭解當事人意圖下,是否構成侵犯隱私權仍有爭議。

而專門研究新興科技法律領域的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長賴文智認為,隱私權爭議牽涉到的因素很多,從Google裸女事件來看,該女性是在家中窗邊裸體被拍到,很難從公、私領域的行為去清楚判斷Google是否侵犯到個人隱私。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社會大眾關心,在於科技已對社會大眾認為合理的隱私權期望造成衝擊。

例如明星在自己家中辦派對,可以合理期望隔壁鄰居會聽到派對的聲音,但派對的內容則不會被外人瞭解,但若是狗仔隊偷拍派對內容即超過隱私權的合理期望。Google街景地圖服務則因拍到在家中裸體的女子,衝擊社會對家裡屬合理隱私活動場合的期望。

賴文智強調,不同的國家、社會對科技發展有不同做法,有的國家開放科技發展,待侵犯個人隱私權再由法律途逕解決;也有的國家因科技發展太快而限制科技發展,不只社會要適應科技發展,科技發展也可因應社會期望改變。任何公司有權在評估風險後推出服務,但風險除了該國家的法律之外,也應符合社會大眾期望。

至於Google是否該負有責任,科法中心蘇柏毓認為,雖然Google已提供檢舉機制,並立即刪除影像,但這起事件若能在內容公佈之前就透過技術方式處理就能事先避免對當事人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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