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會員私下交易,露天拍賣11月開始收取成交費的同時,也開始嚴格取締私下交易,違反規定嚴重者帳號將以停權處份。

根據露天拍賣公告,賣家只能在「賣家資訊」欄位上,例如「關於我」、「聯絡我」、「部落格」或「相簿」等提供連絡資料,若會員在商品佈告欄、商品頁面、問與答,或其他露天拍賣頁面上刊登電話、MSN、即時通等資訊即視為違反刊登聯絡資訊規定。

另外新的私下交易處理原則並明確禁止會員利用露天拍賣提供的功能誘導買家私下交易,以迴避露天拍賣成交收費。

若違反以上兩項規定,第一次露天將強制下架該刊登物件並警告賣家,第二次違規者除了第一次處份外還停止賣家在露天的下標購買權利,第三次違規就關閉整個賣場,第四次以上算嚴重違規,賣家將被下架所有物品,同時該帳號也將被停權。

這也是露天拍賣開始收取成交費後,為避免會員迴避成交費而祭出的手段。露天拍賣副理楊璿表示,新的規範並沒有延伸到賣家與買家間私底下的「悄悄話」功能。而新規定雖然嚴格,但能夠提供賣家與買家一個正常交易的管道,由於買賣家間均留有紀錄,能夠避免私下交易可能產生的消費糾紛。

另外,露天拍賣開始收交易費前,也改變拍賣平台部份服務功能,例如新的「結帳功能」讓買家可以一次合併多件商品結帳,而新版的「我的拍賣」也提供買賣雙方新的工具,例如給買家使用的「購買清單-已結帳」與賣家使用的「訂單管理-出貨管理」,方便買賣雙方追踨交易過程。

楊璿表示,11月露天收費後會先觀察會員的反應,提供會員最習慣的功能版本與長期穩定的平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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