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在2014年通過「被遺忘的權利」(a right to be forgotten),允許使用者要求搜尋引擎業者移除與自己相關的連結,進而要求Google所移除的連結不應只限歐盟,應擴及Google的全球搜尋服務,Google提出非正式上訴後在本周正式遭到法國資料保護機構CNIL的駁回

CNIL指出,Google收到來自法國民眾的數萬個移除請求,但Google僅在法國、英國、西班牙等歐洲網域的搜尋服務上移除連結,代表使用者仍可透過其他區域的Google搜尋找到相關連結,這使得CNIL主席在今年5月通知Google,要求Google所移除的連結應該擴及全球網域,Google則在7月提出上訴,而CNIL在本周正式駁回Google的上訴。

Google主要的論點在於此舉將會妨礙公眾取得資訊的權利,同時也可能形成言論審查。

但CNIL主席則認為,移除全球連結才是真正符合歐盟法院的判決,如果此一權利僅侷限於某些區域,那就變得很容易規避。而且使用者所要求移除的只是連結,內容仍在原地,也一樣可以存取。被移除的內容是需要雙重審核的,不至於影響民眾對資訊的存取權。而且,他們只是很簡單地要求境外的業者要遵從盟歐的法令。

CNIL指出,在駁回Google的上訴之後,Google就必須要遵循該組織所頒布的通知,否則也許就會被轉交給CNIL的制裁委員會以針對此事進行裁決。

外電分析指出,法國將是全球首個基於「被遺忘的權利」而對Goolge展開制裁程序的國家,而Google則可能首度因此面臨罰款,不過,CNIL的最高罰款權限只有15萬歐元。(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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