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電信先前與台灣大哥大「漫遊」合作在國內4G市場引發爭議不斷,大力抨擊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台灣之星也向台灣大哥大提出同樣的漫遊合作,要求比照亞太電信模式建立合作關係。

亞太電信去年底宣佈4G開台,並宣佈與台灣大哥大漫遊合作,亞太4G用戶可漫遊台灣大4G網路,引起台灣之星不滿。NCC展開調查發現,亞太電信自建4G基地台不足,雖名為漫遊合作,實際上卻使用台灣大網路。NCC對亞太電信標得國內4G頻譜執照卻未依事業計畫書積極建設網路開罰,並為此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

台灣之星抨擊亞太與台灣大的合作破壞了國內4G市場公平競爭,台灣大哥大則回應擁有充足的4G頻寬資源,不影響用戶權益,漫遊合作不限與亞太電信,其他業者若有需要也可協商。

國內媒體報導,台灣之星複製該模式,已向台灣大哥大提出漫遊合作申請,要求比照亞太電信模式,有意以彼之矛攻彼之盾,NCC今天(5/27)也證實此事。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台灣之星確實向台灣大哥大提出漫遊申請,同時通知NCC,依法3G主導業者有義務提供漫遊給其他業者,但並沒有規定行動寬頻(4G)有相同的義務。由於台灣大哥大同意提供漫遊給亞太,依電信法規定,業者應無差別提供服務給其他業者,因此台灣之星也向台灣大哥大提出申請。

虞孝成表示,依法業者漫遊合作協商期間為3個月,如果協商不成功可要求主管機關介入仲裁,目前台灣之星與台灣大哥大尚在協商中,在協商結果出來之前,NCC不會有任何動作。

從國內電信相關法規來看,4G尚屬新的通訊服務,並沒有要求4G業者必需提供其他業者漫遊服務。儘管台灣大哥大先前說明歡迎其他同業協商合作,但台灣之星與台灣大哥大間的協商最後會否成功充滿變數,將為國內4G市場競爭再掀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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