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本月初向紐約地方法院控告三星,聲稱三星違反雙方於2011年簽定的交互技術智財授權協議,自2013年9月微軟宣佈收購Nokia裝置及服務部門後,即不再支付權利金,並拒絕支付延遲支付授權費衍生的利息,違反授權協議。

根據起訴書,在2011年的交互授權協議中,三星同意為其Android智慧型手機及平板中所使用的微軟技術支付專利權利金。微軟引用IDC資料指出,自從雙方簽定這項協議後,三星成為智慧型手機的全球領導業者,2011年出貨8200萬支Android智慧型手機,到2014年更成長到3.14億。

微軟企業副總裁暨副法務長David Howard指出,在經過幾個月努力化解後,三星在一連串相關信件及討論中明確表達雙方對合約存在基本歧見。雖然Nokia行動裝置部門是雙方破裂的導火線,但三星卻從未要求法庭判決該公司與微軟的合約因收購案失效,可能因為知道自己毫無立場。

微軟要求法庭做出和解仲裁,並表示有信心合約將能被強制執行。三星方面則僅簡單對媒體表示,該公司正在檢視起訴書,並將「決定適當的回應措施」。

根據媒體報導,微軟一年藉由Android專利授權可從三星及HTC等業者身上拿到20億美元的權利金。(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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