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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共享資源;作者:Sébastien Bertrand

Google於今年6月開始接受歐洲民眾申請關於個人資訊的連結移除,以遵循歐盟在5月對於個人有「被遺忘的權利」(a right to be forgotten)的判決,但路透社報導,歐盟對Google的執行結果不甚滿意。

歐盟於近日與Google、Yahoo及微軟等業者討論如何執行「被遺忘的權利」,根據報導,歐盟對Google迄今的執行成果有兩大不滿,一是Google只在歐洲移除相關連結,歐洲用戶只要透過Google在其他地區的網站還是能找到那些於歐洲消失的連結;二是Google會通知那些連結被移除的媒體,當媒體撰寫此事時便再一次突顯那些想被遺忘的內容。

因此,歐盟有意要求Google把刪除的連結延伸到全球,而且不可通知媒體,因為這可能讓媒體辨識出民眾想移除的內容,侵犯民眾的隱私,並再度讓那些內容被放入聚光燈下。

但外界認為,歐盟不應強迫Google把該法令的執行擴大至全球,因為這樣一來,那些想要鉗制內容的國家也就能夠要求搜尋引擎移除全球的內容,將會形成一場災難。

事實上Google一直不贊同該判決,過去Google僅會移除那些自來法院命令、盜版內容、惡意程式、私人資訊,或兒童色情等內容。現在Google只能選擇尊重該判決,並評估使用者的移除要求是否合理。

根據華爾街日報的報導,Google自執行「被遺忘的權利」以來,已有9.1萬的民眾要求Google移除約32.8萬個網址連結,而Google遵循民眾要求的比例則略超過50%。此一比例也許可以作為其他搜尋引擎業者的參考,不過Google強調,這只是初步執行的比例。(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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