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券商2001年三月前強制使用認證
台灣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函公告各券商,為了提高網路交易的安全性、維護投資人權益,有關網路下單必須使用認證機制,作業準備期為六個月,預計2001年三月前正式施行。
證交所於2000年八月發出公告,通知券商:有關網際網路委託傳輸、委託回報、以及成交回報等電子文件之傳輸應使用認證機制,已開辦之網路券商,必須在公告後六個月內完成系統建置。
對此各券商紛表意見,除評估原有之網路下單系統與認證機制整合的困難度之外,由於建置認證機制至少需時二個月,在所剩時間不多的情況下,相關券商相當擔心建置成果,同時仍有網路傳輸頻寬、穩定度、成本等多項問題亟待克服。
寶來:憂心頻寬、速度,仍會如期完成
寶來證券主任祕書翁健表示,為了保護投資人權益,實施網路認證實有其必要,但是原有券商已有實施相關地認證機制,日後交付認證公司後,實際網路交易頻寬、交易速度等問題仍有待克服。
翁健亦指出,由於電子簽章法遲遲未獲通過,因此證交所此項行政命令有缺乏法源依據之虞,但是為了保障投資人權益,雖然時間相當緊迫,仍會依照證交所之規定日期如期建構完成。
公誠:利-保障投資人,弊-競爭加劇
數位公誠證券公關經理武豐恩表示,證交所強制網路認證對於投資人有利亦有弊。由於採行網路認證後,投資人下單後須加經認證公司確認無誤後方進行交易,對於下單時效上將有所影響,但是對於投資人亦相對有了保障。
武豐恩指出,過去網路下單是以券商的電腦紀錄為準,若有交易糾紛往往無法確保投資人權益,但是交由第三者認證公司後,投資人下單後同時亦可確認,也是保障投資人。
據了解,網路券商建置網路認證機制平均經營每位投資人的成本將會增加200元左右,而此部份將由各券商自行吸收,對於券商而言亦構成相當的投資負擔。
武豐恩指出,由於施行網路認證相當要求網路券商的技術實力,對於小型券商或是仍未施行網路下單的券商而言,將會面臨經營成本增加、網路交易技術等問題,未來電子券商的經營將會更為艱困,競爭會更趨劇烈。
認證公司之頻寬、速度將成最大問題
由於電子簽章法至今仍未通過,而證交所此次純以行政命令公佈,要求各券商配合實施網路認證,在欠缺法源依據,恐有政策超前法令之慮。
加上目前認證公司仍有限及頻寬不足,要求網路券商施行認證機制,雖然可保障投資人權益,但是網路下單首重時效,不得不憂心若是以目前認證公司有限的頻寬,實在不足以負荷目前龐大的網路交易量,屆時若是耽誤投資人下單時效,所衍生的問題可能更大,證交所原本的美意恐成擾民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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