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對服貿開放我國第二類電信事業三項特殊業務有許多疑問,NCC在今天的說明會上由副主委虞孝成領軍,一一針對外界問題作說明,但線上連署反對服貿開放電信事業的學者今天並未到場,因此說明會現場並未出現學者與NCC對談的畫面,而今天同一時間台大電機系教授林宗男也在台大舉行說明會,學者與NCC今天各自說明,雙方沒有面對面針對服貿開放電信事業議題好好溝通相當可惜。NCC表示樂於與外界溝通,針對學者質疑將發文學校期望與學者溝通交流。

Q:開放重要的電信基礎設施危害國家安全、民眾資安?

A:我國開放的是二類電信事業,只會有機房不會有線路,早在民國98年開放第二類電信事業11項一般業務,陸資可持股50%,目前的瞭解並沒有任何陸資投資這11項業務。這次服貿協議開放第二類電信事業3項特殊業務使其接點可延伸至國外,三項開放業務所使用的是專線封閉式網路,未連接擴大的網際網路,可能涉及監聽的語音服務也未開放,對國家安全、資安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3項業務僅為服務少數企業用戶專用,作為分公司據點內部通訊使用,或作為和供應商、客戶的溝通,與一般民眾日常使用的網際網路服務沒有關係。另外,我國開放的三項業務市場營業額相當小,對我國的衝擊應該有限。

Q:三項特殊業務服務對象主要企業數據通訊,是否會有資安問題?

A:網際網路相當普遍,目前大眾許多服務已透過開放的網際網路,這三項開放的服務是以專線電路傳送資料、數據,企業基於資安考量使用第二類電信業者服務,多會以加密方式保護資料,未來開放陸資投資的國內第二類電信業者,最壞的情形是企業客戶未加密的資料被竊取。

雖然目前已有破解加密的例子,但破解加密資訊需要花費相當大的資源,中國投入大量的資源破解特定企業的加密資訊可能不高。

Q:雖然三項業者是專用網路,但中資的二類電信業者可能取得企業用戶資料,中資業者只要有意思便能攔截封包竊取企業客戶的資料?

A:封閉網路不會與非指定的用戶溝通,這是封閉網路的特性。用戶使用二類電信業者服務,若二類業者機房有漏洞,確實其客戶的資料可能被竊,但加密技術已普遍,例如Google已宣佈郵件將全面採用加密,企業重視資安應該加強保護資訊,不能完全仰賴政府,政府也限制經營電信業者身份,同時限制中國人進入機房,還有ISO認證等限制,透過層層管制方式限制。

三項開放的業務為封閉性的網路通訊,並不和可能潛藏資安風險最高的網際網路連接,最壞的影響是使用這三項業務的企業用戶資料被竊取而非廣大的民眾。企業為了安全考量付費使用二類電信業者的專線網路,也應會花費成本加密資料。少數不願加密的企業可能面臨資安風險,政府不能因少數不願加密保護資料的企業而不開放服務。開放電信服務有其風險,但國家間的貿易協議需考量其他的利益,不可能100%沒有風險。

另外,國內第一類電信業者也可經營第二類電信業務,國內對第一類業者的四大設有嚴格的限制,國內企業若對中資有疑慮可選擇使用一類電信業者提供的服務。

Q:政府禁止中國人士進入電信機房,禁止中資業者作機房外包、機房代管服務,但經濟部又開放中國投資國內的電腦相關服務,包括軟體、資料庫等等,是否會對電信業者帶來資安上的風險?

A:我國政府已明確規定,受中國投資的電腦服務事業不能承接電信業的維修、管理、軟體安裝。

Q:將來政府會不會限制政府單位使用中資二類電信業者的服務?或是公佈中資業者供外界參考?

A:政府絕對會公開哪些業者接受中國投資,讓民眾選擇時參考,政府相關單位採購也會避免中資設備、資訊服務。另外,我國一類電信固網業者未接受中國投資,有資安疑慮者可選擇我國固網業者的服務。

Q:開放三項服務換來中國開放四項業務對我國帶來的利益?

A:這次服貿中國開放4項服務包括:因特網接取服務、呼叫中心業務、離岸呼叫中心、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提供國內業者經營中國市場的機會。

以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為例,即開放台灣電子商務業者進入中國市場,可在福建成立合資企業經營中國的電子商務,台灣業者可持有合資公司55%,對有意進入中國電子商務市場的台灣企業有利,可以觸及到中國13億的消費人口,而國中小企業的許多優良商品也可透過台資的電子商務進入中國市場。

Q:歐、美、日先進國家對中資設備採取嚴格限制,也未開放中資電信服務商經營其內部電信服務。

A:NCC認同學者主張電信服務為國家的神經系統,資通服務悠關國家安全、人民資訊安全,應加強國家安全、資安保護,我國政府目前已禁止電信業者使用陸製通訊設備。國外已有開放中國業者經營電信服務的例子,例如中國電信在美國設立分公司經營國際專線、IP接入、VPN等服務,在日本也經營全部的電信業務,印度未對中資設有限制。

另外,NCC也針對媒體新聞報導中對服貿開放第二類電信三項特殊業務提出的質疑作說明,詳細的Q&A問答可參考(連結為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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