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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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 HOUSE

美國白宮周一(4/3)對外證實,川普已簽了名,否決了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在去年10月所建立的新隱私規定,未來ISP業者要分享客戶的歷史瀏覽紀錄時,將不必事先取得客戶同意。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在去年10月通過新的隱私規定,要求ISP業者與電信營運商必須保障客戶隱私,在分享個人資訊時必須先取得客戶同意,然而,美國參議院與眾議院相繼於今年3月否決了該規定,本周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署了此一決議,代表新隱私規定正式胎死腹中。

ISP業者與電信業者抗議FCC所制定的新隱私規定的主要原因在於該規定只適用於ISP及電信業,而未擴及網路產業,將讓網路業者取得發展目標式廣告的有利地位。ISP及電信業者認為,該規定被否決代表網路消費者的隱私保障將有一致的標準。

電子前線基金會批評,該決議不僅廢除了隱私規定,還限制FCC以後不得制定類似的規定,因此未來不管是聯邦交易委員會(FTC)或FCC都無法規範ISP業者,削弱了民眾的隱私保障。

此案引起重視的另一個原因是美國議員們採用了罕見的國會審查法(Congressional Review Act,CRA)來否決已頒布的規定,該法很少成功,因為美國總統通常會傾向於支持已經制定的規定,而不允許國會隨意推翻,但當反對黨的總統掌權時,CRA便派上了用場,就像這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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