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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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lcomm

全球行動通訊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週三遭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以濫用市場主導地位為由,裁罰該國公平會史上最高罰款1.03兆韓圜(約合新台幣278億元);高通不服裁決,表示將積極上訴。
 
韓國公平會週三表示,Qualcomm公司濫用其市場領導地位並強迫韓國手機製造商繳付不必要的大量專利授權費用作為銷售其通訊晶片費用的一部分;韓國公平會還指控,高通公司也透過拒絕或限制通訊晶片所需的標準必要專利予英特爾(Intel)、三星(Samsung)、聯發科等競爭對手,而妨害了市場的公平競爭。
 
韓國公平會表示,高通除了拒絕將其專利權授權與競爭同業,甚至還強迫這些業者簽下不平等條約,要求這些業者揭露業務資訊予高通。此外,高通也要求手機製造商配合高通的所有授權政策,並要求手機製造商無償分享其相關專利權,否則就不出售高通專有的晶片組產品。
 
韓國公平會表示,高通這種做法不但可得到來自手機製造商的完整授權,卻又不分享任何權利予晶片領域的競爭對手,讓高通在市場上成為近乎完美的產品,並可避免幾乎任何專利訴訟的威脅,卻讓對手產品陷入智財權漏洞,因而在市場上取得關鍵地位。
 
韓國公平會早在2014年便啟動對高通的調查,並邀請三星、英特爾等競爭對手參予聽證。在韓國之前,中國政府也在2015年對高通裁罰9.75億美元,相同案件目前也在美國、歐盟與台灣受到當地反壟斷機關審查中。
 
高通在韓國公平會發表裁罰結果後,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尚未收到書面裁決,將會積極進行上訴。該公司表示,依照先前慣例,韓國公平會從發布裁決意向,到正式對廠商寄出書面裁決結果與命令,可能得花費4到6個月的時間,在正式書面裁決寄出前,最後結果都不算定案,該公司將在收到裁決後立刻進行上訴程序,除了上訴該案本身的論據,也對公平會計算罰款的方式提出異議。
 
高通表示並不認同韓國公平會的決定,認為該決定與事實和法律規定不符,並澄清自己並未侵害公平競爭原則,批評韓國公平會在缺乏損害競爭的證據下做出決定,並認為此舉目的是在打破市場已經習以為常的授權模式。
 
高通並稱,該公司一年從在韓國售出的手機轉得的權利金不過佔該公司總授權收入不到3%,韓國公平會的判決顯然是企圖要將高通在其他國家獲得的收入納入其管轄範圍,狠批韓國公平會根本搞不清楚國際法可接受的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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