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路屆滿5年,資安法首度修法
資通安全管理法於2019年正式啟用,數位部今年9月預告修法,將彙整各界意見交由行政院提出修法版本,也會送交立法院進行修法。目前修法草案有哪些重點?適用範圍是否應該要從現有的公務機關以及特定非公務機關,擴大到一般產業?我們將帶領大家了解。
《資安法》實施五年首度大修法!主管機關啟動資安法修法程序
數位發展部與資安署成立,資安法修正勢在必行,草案內容日前公開後,產生幾項爭議,首先是三級機關資安署稽核各部會,引發上下權責區分的質疑,另一是數位發展部不願意公布關鍵基礎設施清單
文 /|2023-11-10
【盤點《資安法》修法草案重點1】將「禁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規定法制化
過去政府透過行政命令要求公務機關,不得採購和使用中國廠牌的軟硬體和服務等產品,此次修法草案將禁用條款正式入法,但政府不願公開禁用的產品清單,理由引發外界質疑
文 /|2023-11-10
【盤點《資安法》修法草案重點2】拉高特定非公務機關資安治理層級,依法設立資安長
特定非公務機關接軌上市櫃公司的資安規定,新增設立資安長的規定外,之前也要求要設立「專職」資安人員,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的網友認為,應該要釐清專職和專責資安人員的差異
文 /|2023-11-10
【盤點《資安法》修法草案重點3】公務機關遇重大資安事件,資安署有權調度各機關資安人員支援
政府目前沒有資安職系,資安人員也不是主計、政風等一條鞭的機關人員,資安署有權調度其他機關資安人員支援重大資安事件的應變處理,有網友認為資安署有擴權之虞,也不尊重資安人員的意願
文 /|2023-11-10
【盤點《資安法》修法草案重點4】將現行實務運作上的行政檢查,正式法制化
行政檢查從程序範圍都納入法律後,也讓接受檢查的單位,如果對檢查結果不滿意,可以有行政訴訟的救濟權利,但如果是資安稽核,受稽單位只能接受而已
文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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