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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中,一共規範了5大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多達20項法遵義務,更明確訂出裁罰標準,違者單次最高罰千萬元。從這張大表中,可以更詳細了解5大業者各自應負的法遵義務的項目與差異。

表格中的前7項義務(當中資訊限制令義務以一項計算,包含一般和緊急程序),為所有業者應負的基本義務,未遵守者最高可裁罰50萬元,得按次處罰。除此之外,資訊儲存、線上平臺和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更負有額外的遵守義務。資訊儲存服務業者增加兩項額外義務,違者可處翻倍的罰金。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共有16項義務,除了前面累加義務之外,另外新增的相關義務有7項,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金。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有最多20項義務要遵守,其中更有4項增加的義務,違者處最重一千萬元罰鍰,並有按次連續罰的規定。

 

一張圖表,了解五大中介業者20項法遵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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