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周四(11/14)公布每半年一次的透明度報告,顯示政府對使用者的資訊請求次數愈來愈多,全球政府所提出的資料請求次數是2009年的兩倍,美國政府所提出的資料請求次數更是2009年的3倍,而且這些數字還不包括被禁止公布的數據。

今年上半年全球政府對Google提出的使用者資料請求次數為25,879次,2009年下半年則是12,539次,而美國政府在今年上半年提出的使用者資料請求次數則是10,918次,在2009年下半年時只有3,580次。

Google列出了今年上半年提出使用者資料請求數量最多的前十個政府,依序是美國、印度、德國、法國、英國、巴西、義大利、西班牙、澳洲及波蘭。

美國持續蟬連請求Google使用者資料的冠軍,Google的數據顯示,在美國提出的10,918次請求中,有68%屬於傳票,有22%為搜查令,有6%是法院命令,2%是筆錄命令,還有1%屬於緊急訊息揭露請求。

除了這10,918次請求外,美國政府還會根據外國情報監視法案(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向Google請求資訊,但美國政府目前並不允許Google或其他業者公布相關的請求數據。

在美國國安局(NSA)監控電子通訊的機密文件曝光後,業者為了取得使用者的信任,紛紛向美國政府表達公布FISA數據的需求,包括Google、微軟、Facebook與Yahoo皆已向美國國外情報監視法院(U.S.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提出訴願,以允許他們公布根據FISA所收到的資料請求數量,蘋果則是提出意見書予該法院來聲援上述業者的行動。(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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