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滾石國際、創映、民視等本地內容業者合作推廣YouTube Content ID內容識別系統,提倡YouTube原創內容版權維護概念。

為解決與內容業者間因版權問題的可能訴訟爭議,2007年Google在YouTube上推出Content ID內容識別技術,與版權內容業者合作,提供免費的自動識別比對服務,協助內容業者自動化管理YouTube侵權內容,到2012年11月全球已有超過4000家內容業者與Google合作。

國內在兩年前也開始推廣YouTube Content ID,如今已有電視、音樂、電影等文創業者採用,例如民視、滾石國際、創映電影,Google希望更多業者加入合作,共同維護YouTube的合法內容版權權益。

YouTube大中華區技術管理負責人葉佳威表示,隨著YouTube分享內容平台快速發展,現在每月全球有10億人造訪,每分鐘上傳影片超過100小時,版權內容擁有者若以傳統方式自行檢視YouTube影片是否合法需花費相當多的人力及成本,Content ID提供完全免費、自動化的管理工具。至今該系統已處理全球超過2億筆侵權影片。

版權內容業者與YouTube合作申請使用Content ID,需先上傳參考的版權內容,YouTube針對內容製作內容識別,新上傳的內容經過自動掃描比對,若上傳內容聲音、影像經過比對符合版權內容,會自動通知版權內容業者,並依業者事先設定的YouTube內容管理政策處理,分為「封鎖」、「追踨」、「獲利」三種處理方式。

「封鎖」可以禁止侵權內容在YouTube上散佈,而「追踨」則是容許侵權內容在YouTube上播放,但會追踨該影片觀看資訊,「獲利」則是與YouTube分享廣告收入,由版權所有者與YouTube分享嵌入該影片的廣告收入,但YouTube不願透露拆分的收入比重。

滾石國際影音資料中心協理李天芳表示,傳統處理侵權內容是由法務處理,向YouTube檢舉下架,但檢識、處理過程費時費力,與YouTube合作後已上傳2600多部影片及7000多首錄音著作,每天追踨1000多首歌曲動態,仍有許多影片、歌曲需上傳加入內容識別。不少人反映上傳YouTube的是原創內容,但經過檢視在背景音樂上使用滾石的版權內容,滾石歡迎使用版權內容,但希望創作者能有正確的版權觀念。

需注意的是,YouTube Content ID以版權內容業者為對象,適合產出或擁有大量版權內容的企業申請使用,個人創作者不適合使用Content ID,若發現侵權內容可依檢舉管道向YouTube舉報。

Content ID雖然站在版權內容業者立場提供內容管理工具,但為了避免內容系統誤判侵權的情形發生,影響YouTube用戶分享內容精神,YouTube也提供上訴管道,版權所有人拒絕排解時,使用者可提上訴取消侵權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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