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提出的電信法修正草案,被行政院以重新考量整體通訊產業管理政策為由再次退回。NCC計劃明年另外提出通訊傳播匯流法草案,電信法草案被退回後不再審議,這也讓中華電信暫時保留了「最後一哩」資源。

為促進國內電信市場發展,NCC去年擬修改現行電信法,其中第25條修正條文授權主關機關為達到市場有效競爭,得以命令固網市場主導者進行業務分離。

由於中華電信掌握到固網用戶端俗稱「最後一哩」的線路資源,主導國內固網市場,未來電信法草案若通過實施,中華電信可能被NCC以要求強制拆分「最後一哩」業務,直接衝擊中華電信營收,以及國內固網市場上的主導地位,草案第25條更被視為「中華電信條款」。

行政院去年以影響市場重大為由退回草案,要求NCC重新評估後修正再提出。本週三(7/17)行政院再次退回,且表示不再續審,希望NCC重新考量數位匯流提出整體立法策略,就電信法單獨修正或納入通訊傳播匯流立法中通訊調整再作研議。

因此原本草案中第25條也被擱置,使得原本可能被衝擊的中華電信鬆了一口氣,等於保住「最後一哩」的資源。

對此,NCC表示,將依照行政院定下的時程,參考各部會建議,將目前在立法院審議中的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三法修正草案中相關規範,以及促進匯流所必要的監理措施、制度誘因納入匯流法修法考量,明年提出通訊傳播匯流法草案。

為了趕上行政院訂定的修法時程,NCC正草擬通訊傳播匯流法,草案完成後依程度召開公聽會,蒐集政府、學界、團體、產業協會等各界意見,向行政院提出匯流法草案,行政院完成審查後再交立法院審議。

除了第25條引發關注,第9條也因為授權主管機關對網路違法或防害公序良俗的內容,可通知電信業者停止網路使用或刪除內容,觸及政府侵犯網路資訊自由的敏感神經曾引發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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