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昨發表「異議聲明」(Statement of Objections)指出,Google在歐洲網路搜尋市場濫用獨大地位,在搜尋結果頁中刻意偏袒其比價產品。歐盟初步認為Google此類行為已違反反托拉斯法,造成阻斷競爭、傷害消費者的結果。此外歐盟還要針對展開Android,了解Google是否與合作廠商簽定反競爭協議。

這也是2010年11月針對Google啟動調查之後的結果。當局初步發現,Google在搜尋結果頁系統性的偏袒自家購物比價服務,將Google Shopping置放在螢幕上較顯著的位置,刻意阻礙競爭服務,包括微軟、Expedia、Booking.com、TripAdvisor及Yelp等旅遊網站的流量。歐盟認為,這導致消費者不一定能看到最相關的搜尋結果,此舉有造成傷害消費者與妨礙創新之虞。歐盟並再度要求Google改正,但歐盟指出,Google之前提供的和解方案,都不足以解決其托拉斯疑慮。

歐盟競爭政策委會員主席Margrethe Vestager指出,我們擔心Google給予其購物比價服務不公平的競爭優勢,違反了歐盟的反競爭法令。Google現在有機會向委員會說明情況並非事實,但如果調查證實我們的疑慮,Google需面臨法律後果,並變更其在歐洲的商業行為。

雙方已針對本案僵持數年,曾在去年達成和解協議,但最後還是失敗收場。

Google有10個星期可以回應歐盟控訴,並要求正式公聽會。如果最後依然無法達成和解,按照歐盟反托拉斯法,最多可對Google處以相當於年營收10%的罰金,根據去年營收計算約60億美元。

Google尚未發表正式官方回應。但媒體報導指出,Google對歐盟此舉深感失望,但也對自己深具信心,因為他們引用多項調查報告,顯示歐洲業者及Amazon、eBay的購物、旅遊服務流量都超過Google Shopping。

對Android啟動調查

歐盟另外針對Android行動作業系統啟動調查,以釐清Google是否與合作廠商簽定反競爭協議,或濫用其在行動智慧裝置的作業系統、應用,與服務的獨大地位。

不過Google指出,誕生於2005年的Android是開放源碼系統,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與開發。而大部作智慧型手機和平板廠商都使用Android和Google多種專屬應用和服務,並與Google簽定協議以取得在其Android裝置上安裝Google應用的權利。

歐盟深入調查的重點在Google是否違反了歐盟反托拉斯法,妨礙競爭作業系統、應用,和服務的發展及市場取得性,進而戕害創新服務與產品的消費者及開發人員。

Vestager指出,智慧型手機、平板和類似裝置在許多人日常生活中角色愈來愈重要,我們希望確保歐洲市場能在不受任何公司反競爭限制下欣欣向榮。(編譯/林妍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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