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瑞士男子在2015年於臉書上,針對批評動物保護人士Erwin Kessler的文章按讚及分享,之後便被告上法院,2016年時瑞士地方法院判決被告誹謗,並判罰4千瑞士法郎(4,100美元),被告之後上訴至高等及最高法院,瑞士最高法院在本周宣布維持原判

相關的誹謗文章攻擊Kessler是反猶太人、新納粹主義者,被告雖非文章作者,但按讚並分享了相關文章。

根據法院的判決,誹謗的再傳播被視為獨立犯罪,不管是按讚或是分享,都能讓有爭議的文章更明顯,有助於在社交網路上的傳播,還可能變成病毒傳播。

不過,最高法院也指出,相關的案件不應一概而論,只有在使用者按讚或分享時有效地傳遞到第三方才算數,此外,不管是按讚或是分享,都有贊同及散布的意味,而若只是評論文章則較無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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