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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Amazon、蘋果及思科等科技大廠近日聯合向法院提出了意見陳述書(amicus brief),以聲援拒絕交出國外伺服器資料的Google

今年2月,美國費城法官Thomas Rueter命令Google必須遵從搜查令,將儲存在海外伺服器上的客戶電子郵件交給聯邦調查局(FBI),當時Google則宣稱該案悖離之前的案例,將提出上訴。

這4家業者皆為各據一方的科技業者,在全球超過90個國家提供通訊及基於雲端的運算與軟體服務,受到客戶委託將電子郵件與通訊內容儲存在各地的資料中心。他們說,當收到美國政府發出的搜索令時,若資料存放於美國的資料中心,通常會遵循,但美國政府也會要求他們交出存放在其他國家資料中心的客戶資料,然而,美國的搜索令並不能擴及其他國家,可能會讓業者承受違反其他國家隱私法令的風險。

Google打算提出上訴的原因之一為微軟在去年7月曾經贏得類似的官司,在美國司法部要求微軟交出存放於愛爾蘭伺服器上的客戶資料時,微軟提出了上訴,認為美國法令不應擴及愛爾蘭,並獲得了上訴法院的認同。

在微軟案件的審理期間,蘋果、Amazon、思科、Verszon、eBay及AT&T等科技大廠,甚至是愛爾蘭政府都提出了意見陳述書來支持微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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