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為了幫臺中市長候選人胡志強助選,在出席公開場合時說,如果胡志強連任臺中市長,鴻海將會加碼投資臺中。

本來,郭台銘董事長要支持誰,那是他個人的自由。勇於在政治上表態,也不是壞事一件。有人或許會主張「讓政治的歸政治、經濟的歸經濟」這類的看法,這我也不是那麼贊成──政治與經濟可以分開看待,不過只是個不曾存在的幻想而已。

但是郭董的言論,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看,仍有其可議之處。應該很少有人會否認,企業經營者最重要的使命之一,是幫企業做出最佳策略,為員工與股東謀求最大的福利。

企業決策權力集中,最初的用意只是為了提高決策的效率,但這並不等同於公司是企業決策者一人所擁有的。郭董雖然是鴻海的第一大股東,但鴻海畢竟是一家上市公司,郭董的持股也不過在12.28%之譜(資料日期:103年10月),鴻海還有其他87.72%股東權益需要照顧。

企業決策的結果當然只能推估與預測,無人可以百分百確定其影響。如果郭董判斷臺中是個投資的好地方 ,按照郭董過去在事業經營上的成就,我們當然也很難說我們能有比郭董更高明的企業決策判斷。但是當郭董說,胡志強當選與否,會影響他在臺中投資的金額之多寡,我們就很難被說服,這是一項依鴻海股東的權益來做判斷的決策。畢竟,一任市長不過四年,企業投資應該有比這更長遠的考量,更何況,似乎也沒有證據顯示,不同的政黨候選人當選,會對臺中的投資環境造成天差地遠的不同。這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合理推論,依臺中市長當選人的不同來決定投資臺中的多寡,有很高的比重,不過是郭董一人的政治偏好所導致的企業決策(當然,前提是,這的確是鴻海的企業決策,而不只是個選舉語言而已)。

深受投資人敬重的股神巴菲特,向來把投資人權益擺在第一位。他認為,企業的經營者與決策者,沒有資格濫用股東賦予他的權力,因此在他主導的公司,即便是慈善捐款,股東都有權利按照他持股的比例,指定善款捐給他個人所偏好的慈善或是公益機構。對巴菲特來說,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企業經營者該有的作法。

像鴻海這種老牌又大型的企業,股東總數在數萬人以上,我們可以想見,政治選擇與郭董不盡相同的不在少數。如果郭董投資臺中與否的決策不是依股東權益的最大化來考量,而是他個人對於胡市長的「義助」,就如同企業的慈善捐款一般,那麼郭董有沒有這個權力慷股東之慨,行個人政治偏好與選擇之實,就是一件有待商榷的事情了。

所有的企業經營者都應該要有這種自覺,他們是接受股東的託付來經營這家公司的,他們行使決策權力的方式,也應該要以股東的福祉為依歸。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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