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於控告Google侵犯Java專利的官司中揭露了Google早在2006年便有智慧型手機的計畫,比Google與宏達電及T-Mobile合作推出首款Android手機G1的時間早了兩年。

甲骨文提出Google在2006年的智慧型手機簡報以證實當時Google曾數度提及Java的使用,曝光的簡報則顯示Google原本設計了三種不同尺寸的智慧型手機,這些手機的基本規格為200MHz處理器、200萬畫素的相機、支援GSM或3G、64MB的記憶體與miniSD插槽,以及QWERTY的實體鍵盤,雖然外觀類似G1,但最早的Google手機設計並未使用觸控式螢幕。

此外,Google在2006年即有意把Google服務整合到智慧型手機中,包括Google Talk、Gmail、地圖及行事曆等,而且原本規畫的合作夥伴即為T-Mobile。

面對甲骨文的侵權指控,Google強調該公司只採用那些可公開使用且不需授權的Java元件。然而根據道瓊通訊社的報導,Google前工程師Dan Bornstein在本周的庭訊中坦承他在甲骨文去年控告Google之後,移除了Android中的一些Java元件,因為有一約聘人員不理會Google的警告在Android中用了不該用的Java元件。(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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