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在本周二(4/24)舉行的中國知識產權發展狀況記者會上表示,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標的合法註冊人。

蘋果在2009年委由轉投資的英國IP公司以3.5萬英磅(約165萬元新台幣)向台北唯冠電子買下iPad的海外商標權,但深圳唯冠認為蘋果該次交易並不包含中國市場的iPad與IPAD商標,雙方因而展開一連串的商標攻防戰,蘋果請求中國法院判決iPad商標歸蘋果所有,而唯冠則是透過法院及工商部門箝制蘋果在中國的iPad銷售。

在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本周的會議上,付雙建表示,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或受讓人應該簽訂轉讓協商,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於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以該規定來看,目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標的合法註冊人。

付雙建說,此一商標轉讓協議糾紛目前正在司法訴訟程序中,因此案的影響大,且法院的終審判決將直接影響iPad商標的權利歸屬,工商部門將會慎重處理此案,已有部份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訴依法立案,由於仍處調查取證階段,在法院判決出爐後,工商部門將會依法處理。

另一方面,華爾街日報則於本周報導中國法院已開始調解唯冠及蘋果間的iPad專利糾紛,如果雙方未能達到共識,將由廣東法院負責審理與宣判,之後雙方可上訴至最高法院,但當地的法律專家認為最高法院可能不會接受此案的上訴。(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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