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表示,台灣應加速修法解決現行消保法對App等特定商品的限制,賦予業者平衡消費者、開發者權益的權利。

經濟部今天(3/13)舉行消保法7日猶豫期對產業影響座談會,數位內容出版、電子商務、消保及政府相關單位出席,去年因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違反消保法7天猶豫期規定,遭北市府以違法為由裁罰100萬元的Google也派代表出席。

Google為瞭解台灣法律、政府立場及各方代表意見,該公司負責大中華區總法律顧問的William A.Farris來台,由負責北市府裁罰訴願案的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余若凡陪同出席。

去年被台北市政府裁罰Google 100萬元後,Google立即停止Android Market本地的付費軟體下載服務,至今付費軟體服務停止已有9個多月,引起Android用戶對北市府不滿,Google不服北市府裁罰,認為App不應適用消保法7天猶豫期規定,去年向經濟部提出行政訴願,今年2月經濟部裁定Google敗訴。

今天座談上,經濟部邀各界交流意見,並提出未來可鱻的四種修法途徑徵詢各界看法。

William A.Farris代表Google表示,Android Market在國外也曾面臨其他國家法律的問題,Google希望在各地推出服務能夠遵守當地法律,因此去年北市府認定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違返消保法7天猶豫期時,Google重視台灣市場,遵守台灣法律規定停止付費軟體服務,待解決違法爭議後希望能儘快恢復服務。

他表示,Google認為Android Market現在提供消費者的15分鐘退費機制已經足夠,該機制為全球市場的服務標準,無法因台灣市場修改,也不方便對本地修法方式提出建議。但呼籲政府單位儘快完成修法,同時賦予業者彈性,讓業者自己決定如何保障消費者與開發者的權益。

對於上個月經濟部裁定Google北市府訴願敗訴一事,余若凡表示,依法律規定在兩個月內可決定是否上訴至行政法院,目前還在研議後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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