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黃河裡的鯉魚,只要能跳過龍門,就可以升天成龍。現實世界裡面,是否也有一個門檻,讓一個人跳過之後就能成為合格的管理者呢?在尋求這個答案的過程中,我遇到很多的質疑,大多數的人認為,不能用二分法來判斷一個管理者是否合格,而應該從多維的角度來評量才合理。不過我不這麼認為,應該有一個特質是這些多維的因素中最重要的,做不到,就沒辦法帶領出好團隊。

忠誠是一個員工被拔擢為管理者的基本條件,因為長期以來,我們都用傑克.威爾許的A、B、C、D分級法來評估何者為A級員工,何者為D級員工。能力並不算是必要條件,團隊裡面有的是能力很好的年輕新秀,主管不見得就是能力最好的。年資就更別說了,經驗也不一定是絕對必要的,學歷的話則是見仁見智,那是專案時程的掌控?團隊的協調溝通?激勵員工?編列預算?還是孫子兵法說的:智信仁勇嚴?這些都不能當作是門檻,雖然它們可能都是所謂多維因素中的一維。

我問過很多管理者,想了解他們初任主管的第一年,遇到的瓶頸與掙扎是什麼?答案很明確,大家講的都是「學習去面對」,面對同仁,面對上級,面對事實以及壓力。面對其實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硬著頭皮一下子就過去了,不過這確實是經理人的必要修煉。

其實,我認為管理者最重要的條件,就是「面對」的下一個步驟:「要求」。擔任管理者,必須要能要求,持續地要求部屬與同儕改善品質、效率、態度甚至儀容。仔細想想,我們真的能持續地要求同仁而不放水嗎?態度不佳的同仁,我們敢持續要求他嗎?對於流程、品質與效率的提升,我們有恆心持續要求下去嗎?唉,就拿我自己來說,總是虎頭蛇尾,不想每天都讓大家不開心,也就不敢或者不好意思去要求同仁,只好把那些要求,當作是「不順眼的存在」。

被要求的對象,確實會不開心。國中的時候,有個老師告訴我,「這世界上不會有人記得小丑」,意思就是說,在我們人生路途中,仔細回想,我們不會去感謝那些嘻嘻哈哈的丑角,而是會感謝那些板著臉橫著心逼著我們改善的人。公司不能選一個康樂股長或者好好先生來管理團隊,而是需要一個能真正負起責任的人。負責任這件事情常常被誤解成「我可以一肩扛下」,這是不對的。所謂的負責,是把責任分攤到整個團隊裡面;說真的,一個人能扛什麼責任呢?槍斃掉鐵頭管理者就可以解決問題嗎?「持續地要求部屬」才真的是負責,也才算是盡責吧。

這下子,管理者就算是資方,部屬就算是勞方了。但就因為管理者可以要求部屬,所以底下的人只能哀怨地做?基本上要求還是要本乎邏輯與理性,而且必須要想清楚,傾聽別人的意見之後才來進行的,管理者不能武斷地說:我就是要這樣。這種近乎暴君的處理方式,難免團隊會缺乏向心力,導致人員流動性大。

要求別人很難,不但需要處理雙方之間尷尬,也得清楚細節脈絡,考量到前後因果才能產生合理的要求與指導。接受別人要求更難,我們難免會直接將「被要求」導引到對與錯的爭議上。有可能表面上受教了,私底下還是陽奉陰違,也有可能乾脆證明給老闆看,說:「老闆你錯了!」但是這樣也沒辦法解決事情啊!

職場上有個很有趣的現象,很會要求部屬的主管,大多不容易接受別人的要求。因此,上級往往都需要藉助「疾言厲色」來宣示權威,不然就會罩不住,導致政令不行,執行力低落。其實這是個人的專業問題,我們領這個薪水做這份工作,就是要按照職級來做事,這是專業人士應該有的工作態度,如果我們把「被別人要求」融入到了情緒中,各種不滿就會跑出來,覺得自己受傷、不被尊重、無法發揮……這些情緒都是希望被安慰,但都不屬於我們的專業範圍。

有要求才有成長,這是不變的「硬道理」。要求別人、被別人要求都還算是可以渡過的,真正無法持之以恆的,是自我的要求。「那些成功的人士,別看他們可能表面上散散的,骨子裡一定有嚴格的自我要求。」這是一個記者朋友在訪問過許多功成名就的人物之後,得出的結論。以身作則是主管與領導者的基本功,畢竟要求別人可以說是七傷拳,別人難過我們自己也可能心靈受傷。唯有對自己嚴格,逼迫自己成長、去面對弱點與難堪、摒棄惰性與享樂,才能義正辭嚴地對別人提出要求。

擔任管理者,很多時候是非自願性的,如果我們有機會被拔擢,就必須要改變自己,從前只要自己的表現好就可以,現在則是需要帶領團隊拿出績效來。試著要求自己,也試著要求同仁,不需要惡言相向,一樣可以在有紀律與效率的情況下,讓每個人發揮所長。畢竟,要求是為了更完美,雖然心裡很苦,但是當大家享受到成功的果實的時候,不需要等到眾人的感謝,這些苦很快就煙消雲散了。

作者簡介:
吳俊瑩-iThome電腦報技術主筆
交大電子工程系、臺大電機研究所、政大科技班畢業,身兼IT/電子技術顧問和某小型電子公司研發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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