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於上周二(10/28)宣布將以1.25億美元與美國五大出版商及紐約著作人協會就著作權侵權訴訟進行和解,不過,與Google合作書籍電子化的哈佛圖書館認為,和解內容有太多的限制與不確定性,因此將不會加入Google的版權書籍掃描計畫。

Google於2004年提出數位圖書館計畫(Print Library Project)並與全球五大圖書館合作,掃描館內的藏書使其可供使用者搜尋。合作單位包括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圖書館、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圖書館、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圖書館、紐約公立圖書館(New York Public Library)和牛津大學(Oxford University)圖書館等。

由於Google掃描的藏書包括尚有版權保護的書籍,因此招致美國出版商及紐約著作人協會提出侵權告訴,雙方在上周宣布達成和解,Google將提供1.25億美元用來建立獨立且非營利的圖書版權登記(Book Rights Registry)機構,以及賠償現有出版商與著作權人的版稅與相關的訴訟費用,該協議主要用於尚有版權保護的書籍。

著作權人可透過圖書版權登記主張自己的權利,以及自訂閱服務、書籍銷售、廣告服務或其他可能的營收模式取得補償金額,如果他們的作品已被數位化則可以直接取得現金補償。

此外,該協議也包括讓美國各大學及組織可以訂閱自線上存取這些內容的服務。

根據哈佛刊物The Harvard Crimson的報導,哈佛圖書館總監Robert Darnton認為,該協議對於各高等學府及參與的圖書館而言,在存取及使用這些數位內容有太多潛在的限制,包括並未保證會有合理的訂閱價格,特別是該服務並沒有真正的競爭者,而且其存取範圍同時存在著限制與不確定性。

Darnton表示,他們也顧慮到書籍的品質,在許多時候這些電子內容會缺少諸如照片、插畫,或圖片,降低研究及教育的可用性。

原先哈佛僅與Google合作掃描已無版權保護的書籍,因此並未同列此案的被告。The Harvard Crimson引述該校發言人John Longbrake表示,如果Google與出版商的協議有更多合理的條文,那哈佛還是有機會參與此一計畫。(編譯/陳曉莉)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