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書賢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專案經理


所謂ENUM,係指一種基於網域名稱(Domain Name)查詢機制,將符合E.164格式的號碼與通用資源識別碼(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 URI)相對應以供查詢的技術標準。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的ENUM工作小組於2000年提出RFC 2916(名為E.164 Number and DNS),正式將ENUM協定標準化。ENUM雖是由IETF所提出的標準,但由於納入ITU E.164的編碼標準,因此IETF特別與ITU協議,將ITU納入ENUM的管理架構中。在2004年,IETF又提出新版本的RFC 3761,取代原先的RFC 2916。

ENUM的運作方式,就是「Telephone number in, URI out.」。ENUM的運作方式,係利用目前網際網路上廣泛使用的網域名稱(Domain Name)查詢機制,由負責發放號碼的機構依照ITU的E.164標準,指派號碼(其格式即如同目前公眾電話網路所使用的電話號碼)給個別使用者,並將各該號碼與其所對應的網際網路通用資源識別儲存於網域名稱系統(Domain Name System)中。

號碼的持有人可以指定其號碼在特定時間要對應到某個URI(這個URI可以是網路電話、電子郵件信箱、WEB網址、網路傳真、即時訊息,或是其他的網路應用),當有人撥打此號碼,即可透過網際網路上的DNS查詢,以該號碼的持有人所指定的方式與之聯絡、溝通。大致而言,ENUM的功能與目前網際網路上的DNS類似,差別在於DNS能讓網路使用者由網域名稱找到相對應的網路位址,而ENUM則讓使用者以一般撥打電話的方式輸入號碼,並由這個號碼查出號碼持有者的聯絡方式(即前述的URI),讓使用者能與號碼持有者透過網路進行溝通。

採用E.164的優點是:(1) E.164是目前全球各國共同接受的電話號碼編碼標準,在國際上通用已久,除非有國家崩潰或政府重組的情況,否則不易有所更動;(2) 阿拉伯數字是全球通用的符號,相較於其他符號,較無文化上、語言上的障礙,更易為全球的使用者所接受;(3) 在各種終端設備上,阿拉伯數字的輸入較其他字符來得容易,且目前大部分終端設備上的輸入裝置至少都提供阿拉伯數字的輸入功能。

ENUM本身並非具強制性、獨占性的標準,亦非國際上、市場上唯一用以統一識別異質電話(包括PSTN、Mobile、VoIP)的技術,在市場上必定有競爭者。事實上,目前已有名為DUNDi以及GNUP的技術,可用於提供與ENUM相同的功能。以上二者與ENUM的差別在於,ENUM並不僅止於應用於異質電話的連接,而DUNDi與GNUP則是專用於連接異質電話。此外,ENUM係以分散各地的ENUM DNS為中心,而DUNDi與GNUP則採用點對點(Peer to Peer)傳輸技術,不需要中央伺服器。

此外,網際網路上並非只能使用「e164.arpa」為ENUM的網域,任何人只要有意願,將「e164.org」、「e164.com」、「e164.net」或是其他的網域拿來做為另一種ENUM,並非不可行。惟一的差別只在於前者受國際認可,在各地的DNS都有NAPTR資料,查詢較迅速,後者則完全依賴個別服務提供者DNS,其查詢速度較慢,且跨區域或跨國的查詢可能受到阻礙。此外,因此而衍生出另一個問題,同一個號碼,在e164.arpa與e164.org上,可能對應到不同的URI。

對於ENUM的推展,有持反對意見者認為,ENUM並不是基於回應使用者的需求所產生的發明,而是工程師依其想像,創造出一種理論上、技術上可行,但並不是呼應使用者真實需求的應用標準。這種說法,雖然尚不足以全盤否定ENUM的價值,但卻提醒我們,ENUM在技術上雖然可行,但ENUM是否能廣泛應用,仍須以使用者的需求為最終依歸。舉例而言,用以取代IPv4的IPv6,後者雖然有較多的優點,但我國的使用者在沒有迫切需求的情況下,轉而採用後者的使用者仍屬少數。倘若使用者對於ENUM服務的需求不大,ENUM在技術上再怎麼先進、富有創意,也只能束之高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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