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資訊服務採購規範納入Open API,也靠Join平臺徵集意見

在數位政委唐鳳於今年10月提出要將Open API納入政府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中之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經於昨日(12月13日)將修正後的資訊服務採購相關規範,放到Join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的眾開講上,供民眾提出建議與看法,討論時間至明年2月28日為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了三項議題,分別是政府機關在評選廠商時,要求廠商需具備Open API增修能力、提供符合Open API規範之服務,第三項則是當政府機關委外資訊服務時,需公開廠商名稱、機關實際付款金額、付款日期及用途等明細。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也公開了修正細項,首先是修正「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7條:機關辦理資訊服務廠商評選時,得依實際需要將「共通性應用程式介面開發或增修能力」納入其專業技術能力之評選項目範疇。

第二項修正「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第2條:履約標的涉及應用程式介面開發或增修者,應依國家發展委員會訂頒之最新版「共通性應用程式介面開放規範」辦理,並運用國際通用驗證機制(如Linux Foundation 之 OpenAPI 等),使資訊服務採購將資料存取應用介面納為履約標之一環。

第三則是修正「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第5條:為利採購資料透明化,各機關得公開採購廠商之相關資訊。

Join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址如下:

http://join.gov.tw/policies/detail/db44509f-4310-4204-9a7c-1d0298b8e6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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