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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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mo

一則法院文件顯示,Waymo/Google這六年來為了發展自駕車,已經投資了超過11億美元。 
 
科技網站IEEE Spectrum上周取得一份Waymo與Uber的自駕車官司文件,當中包含Waymo財務分析師Shawn Bananzadeh的證詞。Bananzadeh的證詞大量遭到隱藏,不過部份文字透露,從2009年一開始到2015年底Google在Project Chauffeur花了11億美元,這筆費用涵括了專案從一開始到結束的所有自駕車軟硬體研發支出。Waymo後來在2016年自專案中獨立出來,與成為Alphabet子公司之一。
 
這份文件曝光的起因為Waymo於今年初控告Uber藉由收購Google前工程師Anthony Levandowski所創的Otto取得了Google的自駕車商業機密。Waymo指稱Levandowski離職竊取該公司包括光達系統(LiDAR)系統及電路板等高達14,000筆機密檔案,之後成立了Otto,這些資料隨後成為Uber自駕車研發的重要基礎。官司還在進行中,不過Levandowski已經遭Uber掃地出門。
 
在此之前,Google從來沒公佈自駕車相關投資費用。一開始自駕車專案Project Chauffeur是藏在Google X實驗室中,而在財報中,相關費用則是連同Google Fiber、家庭自動化Nest及生技部門Verily等合併成「其他」選項。
 
這項官司目前還進行中,本周Waymo宣稱取得了重大證據,因而向法院申請延後預定下個月開始的審理。為了發展自駕車,Waymo積極投入研發也投入政治遊說。本月初美國眾議院已通過首部自駕車法案,放寬自駕車上路的數量上限。另一方面也有消息傳出Waymo母公司Alphabet可能考慮收購Uber競爭者Ly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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